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任遂虎:周期性振荡与结构性腐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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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任遂虎 来源:《学术论坛》 发布时间:2009年12月14日上午11点18分

  [摘要]中国古代历史在周期性社会振荡中演进。每次大振荡都使社会经济遭到毁灭性打击。振荡带来的江山易主,事实上就成了新贵族代替旧贵族的一条血道。周期振荡的内在动因是“政治——经济”相耦合的结构性腐败。结构性腐败导致社会财富占有失衡,加深和激化阶级矛盾,从而无法逃遁周期性的兴亡交替。封闭的封建政治体制无法进行有效的反馈调节和自我修复。被压迫者长期积聚的怨恨和愤怒化为强烈的复仇心态,加剧了社会振荡的剧烈性和残酷性。

  [关键词]周期振荡;结构性腐败;复仇心态

  在漫长的中国古代社会中,每隔一段历史时期就有一次社会振荡。就一般情况来看,相隔四、五十年,便有一次小规模的社会振荡;相隔二、三百年,便有一次大规模的社会振荡。不仅王朝更替之间充满血雨腥风的振荡现象,而且王朝稳固期间也往往出现间隔性的振荡。且不说三国、南北朝及五代十国时期那样频繁的战乱引起的高频社会振荡。就以国力强盛、稳定时间较长的汉唐两代来说,其间也未能避免间隔性社会振荡。汉代历时四百多年,唐代历时将近三百年,是历史上强盛的朝代,有过“文景之治”、“光武中兴”和“贞观之治”、“开元盛世”,稳定时间相对较长。但是,这两个王朝统治期间,都有过间隔性的社会振荡,而且有惊人的相似之处:都发生了大规模的农民起义,都有过因边患而进行的相当规模对外战争,都有过地方割据势力的叛乱,都有过改朝移姓的事件。可以看出,汉唐两代统治期间较大的社会振荡各自不下四、五次。至于王朝被彻底颠覆的大振荡在历史上从来没有停过。社会政治在兴亡反复、周而复始中循环。

  周期性社会振荡,虽然也有除旧布新的进步意义,但其负面的代价远远超过变革所带来的正面收效。一次振荡就是一次大出血,一次大毁坏,其结果必然是民不聊生,瘟疫流行,人口锐减,土地荒芜,河防失修,天灾人祸一齐降临人间,社会经济遭到毁灭性的打击。史书在记载周期性振荡期间及过后的情景时,常用诸如“赤地千里”、“十室九空”、“户口可得数者什二三”之类令人毛骨悚然的语言。振荡结束后,历劫残生者重新从战乱灰烬中艰难地爬起,进行缓慢的新一轮重建。社会在新一轮的重建中又走向新一轮的振荡。不可否认,社会振荡中由于政权的更替,粉碎了旧贵族的特权,资源和财产得以重新分配,土地占有趋于均衡,是正面效应。但这种暂时的均衡很快就宣告瓦解。社会振荡,江山易主,事实上就成了新贵族代替旧贵族的一条血道,社会体制仍然在旧有的轨道上巡行。解读中国古代社会充满周期性振荡的历史,对认识自然经济基础上的农业文化结构,不无助益。

  一、周期性振荡的结症在于结构性腐败

  周期性社会振荡的直接原因来自社会财富占有的失衡。封建王朝由弱而强、由强而盛、由盛而奢、由奢而腐、由腐而烂、由烂而亡的循环路线是结构性腐败的逻辑走向。一个新王朝建立之后,政治腐败和经济腐败即从皇宫至各级官僚机构开始滋生和蔓延。上层贵族生活糜烂不仅是人民贫困的弊根,也同时是王朝大厦日渐倒塌的病源。

  皇宫是腐败的中心。以皇宫为中心的封建官僚机构,毫无节制地消耗社会财富。新王朝一旦巩固,官僚机构和贵族阶层迅速膨胀。隋炀帝时,仅中央宫廷及各地行宫中的人员多达数十万。宋代官吏最多时总数约60余万。在庞大的官僚机构中,奢侈浪费之风愈演愈烈。纵欲享乐从来是“打天下”者“坐天下”的终极目标。用古人的话说,就是“竭天下之资财以奉其政,犹未足以赡其欲也”。历代皇宫中奢华淫逸行为总是史不绝书。这里列举一例,即可窥豹之一斑:汉灵帝“作列肆于后宫,使诸采女贩卖,更相盗窃争斗。帝着商估服,饮宴为乐。又于西园弄狗,着进贤冠,带绶。又驾四驴,帝躬自操辔,驱驰周旋,京师转相放效”。随着宫庭腐败日盛,上行下效,整个官僚机构日渐进入结构性腐败之中。卖官鬻爵、行贿受贿本身是腐败行为,结果又新造出更多的贪官。比方说,据《晋书·食货志》记载:“悬鸿都之榜,开卖官之路,公卿以降,悉有等差”,文中列举到有人用五百万买司徒之官的事。这样的官场,自然是贪官污吏多如牛毛野草,而清官循吏却鲜若凤毛麟角。人所共知,在自然型农耕生产条件下,社会财富的总量十分有限。一旦“朱门酒肉臭”,则难免“路有冻死骨”。正如晋人傅咸所言:“奢侈之费,甚于天灾。”统治者的奢侈腐败造成被统治者的饥寒交迫,社会矛盾不断加深和激化,振荡的临界点日趋接近,这就是史家所言的“自古人君玩物而丧志,纵欲而败度,鲜不亡者”

  社会振荡的临界诱因往往来自自然灾害。“上贪民怨,灾害生而祸乱作”的现象在周期性振荡中具有普遍性。董仲舒曾尖锐地指出:“赋敛亡度,竭民财力,百姓散亡,不得从耕织之业,群盗并起。”可以看出,腐败酝酿的社会危机,迟早要爆发。而自然灾害就成了危机爆发的临界点。中原农耕区的自然灾害也大致呈现出周期性趋势。《史记·货殖列传》中就有“12年一大饥”的说法。土地集中与开发又加剧了自然灾害的周期性来临。官僚贵族的兼并使相当数量的农民失去生活依据的土地,需要迁移开垦。于是,森林、草原、湖泊、河套等受到损害或破坏,水土流失,生态恶化。如五代时期,战乱使河防失修,水灾不断。据《五代史·五行志》记载,这一时期发生过24次大水灾。人祸与天灾相交织,造成旱则“赤地千里”、涝则“尽成泽国”的大灾荒。打开史书,“哀鸿遍野”、“道馑相望”、“白骨盈积”、“人相食啖”的惨景,历代不绝。究其原因,人祸加剧了天灾,天灾反过来成为周期性社会振荡的诱因。

  此外,结构性腐败导致的内乱还为外敌入侵提供可乘之机。几千年间,中原地域始终是农业文明的中心区。中心区的四周生存着以游牧狩猎为主要生活方式的少数民族,史称为东夷、北狄、西戎、南蛮。秦汉之际,中原政权同北方的匈奴对峙。南北朝时期,北方少数民族先后建立了十多个国家,其中鲜卑拓跋部建立的北魏占据半壁江山长达150多年。唐宋时,中原政权同突厥、回鹘、吐蕃、党项、契丹、女真、蒙古等不断发生冲突。明代主要和蒙古、满清对抗。除了周边战事外,中原政权直接管辖内的少数民族,也常常同汉政权发生对抗。唐代安史之乱,就是由胡人发动的。古代的边患、民族对抗也有相应的周期几率。就一般情况来说,内部稳定、国力强盛时,防御性的屯边戍守能取得较好的效果。但当国力弱化、内乱四起时,游牧铁蹄趁机直踏中原。史书中讲的“中外骚扰”,即指内患外忧的相嵌套。古代北方游牧民族“逐水草而居”,流动性很大,加上实行兵民合一的组织形式,有巨大的军事突击力。但游牧民族能造成大规模的社会振荡,还是由于中原内部出现了社会动乱。总兵力才20万左右的元军能扫荡中原地区 100万宋军,总人口不到百万的满清能够君临天下,无疑是南宋、明末的腐败、内乱、分裂所致。

  二、循环基因来自自然型农业经济

  从发生学意义看,任何一种文化类型的特质,都是由特定的地缘环境决定的。中国文化以“东渐于海,西被流沙”的东亚大陆为基地,以黄河流域为轴心。这种以内陆为基地、以内河为轴心的地缘环境,是天然的农耕场地。土地松软,气候温润,季节分明,雨水合节,适应于农作物种植。中国传统社会农业文明的历史大剧,正在这个舞台上演出。先民在七、八千年前就已经进入了农业生产阶段。历代以农为本的国策,显然不是人为的杜撰,而是基于自然条件而采取的举措。

  负陆面海的自然地缘环境本身就造成了区域分割性,自然型农业文化及相应的宗法意识形态将自然的分割性演生为人为的封闭性,而集中体现封建宗法意识的皇权政治制定出筑墙、封关、闭海政策,通过强制力来凝固这种封闭性。从行政区域划分和行政管理方面看,体现出政权和族权相嵌套、血缘与地缘相叠印、王法与家法相补充的特点,加深和延伸了宗法意识和宗法政治的单一性和封闭性。从生产结构和消费结构方面看,自然型农耕过程形成自给自足的封闭式循环。农民被固定在土地上,迁移和流动的机会很少。除了向官方纳粮上税外,其他一切自产自销,自负盈亏,自食其力,即所谓“自耕自种填饱肚,自纺自织添衣裤,自操自办酿酒醋”。这种自足系统本身不需要仰仗外界,何况自足系统在漫长的岁月中积淀出安土重迁的心态,进一步巩固了与外界的隔离状态和平面反复的循环心态。

  受农业生产关系和小农经济意识的限制,中国传统文化结构中纵向的遗传力较强,而横向的参照、交流却十分有限,从而造成了主体人意识深层的依附性。农业生产受天时地力的限制,这便使中国古人对天地产生了特殊的依附感,遵天之道而顺地之理成为思想家与政治家致思的中心。《周易》中的“观乎天文,以察时变”,孔子说的“畏天命”,孟子说的“知天”,都表现了对天无可奈何的服从;《管子》中的“地者政之本”,《齐民要术》中的“量地利”,《隋书·经籍志》中的“因地制宜”,表现了对地难分难解的依赖。对天地的依附演生为对圣人、对权威、对大人的依附。依附性思维必然是单一陛思维。当依附对象成为绝对权威时,就出现对多样性的排斥。“多”是混乱的代称,“一”是权威的标志。“数起于一”成了思想单维的理论根据。老子讲“得一”,荀子讲“隆一而治”,董仲舒讲“一而不二”。单一的思维轨迹经农耕生产运行路线的盘绕,就出现了平面的思维圆圈。历史循环论正是建立在农业生产单一封闭、平面巡行的基础之上。从《周易》“无往不复”到《史记》“三王之道若循环,终而复始”和“物盛则衰,时极而转”,从《老子》的“周行而不殆”到邹衍的“五德终始”说和董仲舒的“三统之变”论,从《荀子》“始则终,终则始,若环之无端”到王夫之关于“治乱循环”的说法,等等,尽管所指对象不同,但实质都在说明从天地万物到社会人事不可避免的周期性循环。在古人看来,盛衰交替,治乱反复,动静间插,合分转换,是无法逃遁的“劫数”。从社会上层到广大民众,只好被动地承受周期振荡的痛苦,而不去思考如何避免这种改“天”换“地”带来的痛苦。

  三、封建政治体系缺乏自我调节和自我修复的机能

  封建政治体制是一种封闭的、板结的、僵硬的体系,缺乏置衡力量和弹性系数,无法与外在发展的社会现实交换足以使自身持续生存的信息和能量,也无法进行有效的反馈调节和自我修复。封建政治目的的狭隘性,决定了“坐天下”就是控制、支配财富以求享乐,目的一经实现,势必加速经济生活的腐败。政治支配经济,经济腐蚀政治。政治腐败和经济腐败相互耦合,互为因果,形成结构性腐败,从而导致社会财富占有失衡,出现紧张的人际关系,加深不同阶级之间固有的矛盾。与此同时,统治者在意识形态中大搞“定于一尊”,在社会管理和社会生活中推行森严的等级制,把国家政治机器推向单轨险道,不自觉地、或自觉而不可避免地落入由兴而衰、由衰而亡的“定数”怪圈。正是这种“政治一经济”相耦合的结构性腐败,造成战乱不可避免性和循环不可逆转性。

  封建政治结构的单一性和僵化性决定了有人治而少法制,也决定了监督和置衡力量的空缺。中国古代的司法制度和监察制度起源很早。《尚书·尧典》谓舜为部落联盟时便即有谏官。《史记·五帝本纪》中说黄帝时“置左右大监,监于万国”。历代均有监察机构和官员,以规谏君主,弹劾污吏,整饬颓怠,振肃纲纪。从战国时魏国的《法经》到《唐律》,再到《大清律》,对官员腐败行为均有处罚规定。然而,在封建专制政治体系中,以人治为前提,不可能有真正的法治和监督。权重于法使法的公正性大打折扣。法家公开提倡阴谋和权术,其“法”中包含了浓厚的以“人主”为法的人治思想。《管子》谓生、杀、富、贫、贵、贱六者是君主“独操”的权力。皇帝作为最大的腐败头子和最大的卖官贩子,凌驾于法律之上,任何受贿礼物都可以当作“贡品”而予以合法化。晋代刘毅曾当着皇帝面说过“陛下卖官,钱入私门”的话。皇帝自身极尽淫逸享乐之能事,又怎么能有效约束政府官员监察机构是替皇帝监察别人的,不是监察皇帝的。皇权体制下对官员的弹劾、监察、查办,总是和政治斗争结伴而行,跳不出政治背景、政治关系和人事纠葛的缠绕。《史记·酷吏列传》中有几句话,简明扼要地反映了专制体制下执法的人治本质:“所爱者,挠法活之;所憎者,曲法诛灭之。”被弹劾惩罚者,多是失势者,失势者多是正直清廉者。海瑞罢官,就是典型一例。各级官员为不被罢黜和向上升迁,争相讨好上司,讨好上司的费用只能通过对民众的盘剥而得到,这样势必加速腐败。

  结构性腐败一旦蔓延成势,就远非帝王自身的良知和德行所能纠正。势处败亡之际,纵然有守德恤民的君主,也难清除渗入官僚肌体细胞和骨髓之中的腐风。这时,帝王真诚的品格就如同伪善的面孔一样,不再具有任何感召力量。比如说,汉献帝时天灾人祸纷至沓来。而实际上,献帝这个年轻的皇帝不见有什么失德行为,倒是很有仁人爱民之心。史载,兴平四年出现罕见的大灾荒,“是岁谷一斛五十万,豆麦一斛二十万,人相食啖,白骨委积。帝使侍御史侯汶出太仓米豆,为饥人作糜粥,经日而死者无降。帝疑赋恤有虚,乃亲于御坐前量试作糜,乃知非实”。在手下人一切都虚报作假的情况下,皇帝不得已亲自动手赈救饥民。这段史录,非常典型地体现出结构性腐败所造成的势不可逆的局面。相蒙相欺遍及官场,纵有明主仁君,焉能有为面对这种不治之症,《后汉书》的作者只好感叹“穷运之归”了。与此相似,《宋史》作者在说明钦宗“不见失德”而陷入困境时,以史学家特有的深邃洞察,概括出“乱势已成,不可救药”的结论。

  结构性腐败也不是通过苦口婆心的劝戒和大开杀戒所能清除的。历史上,每当腐败危及王朝统 治时,最高统治者常用的手法有两种,一是劝戒,一是杀戒。从西周的统治者开始,就把“德治”挂在嘴边,强调“敬天”而“保民”。唐太宗作《帝范》,告戒后代“戒盈”、“崇俭”。清太祖亲撰《酒戒》颁发国中。但在政治大染缸中,靠良知和理性的诱导,功能十分有限。唐太宗的谆谆教诲,连他的长子都听不进去。清代后期的酒风愈演愈烈。教育收效不佳时,就不得不用严刑峻法以“杀一儆百”。秦朝规定贪占公钱与“盗”同罪。西汉规定官吏受贿枉法者“弃市”。北魏孝文帝时“受羊一口,酒一斛者”者处以大辟之刑。唐朝受赃15匹处绞刑。宋朝贪污受贿与十恶大罪一样处死,而且不得因大赦从宽处分。明朝规定对贪官处以凌迟、示众、弃市、剥皮等刑罚,洪武年间建有“剥皮实草”的“剥皮场”,可见是何等的严酷惨烈。然而,面对结构性腐败,行政和司法都处在腐败造成的恶性循环之中,酷刑自然不能准确地打击真正的腐败者,而且还加剧腐败的隐蔽化和变形化,假公济私、外廉内贪成了官场无法解开的死结。是故,清人曾感叹过“诛殛愈众则贪风愈甚”的难解现象。普遍的贪赃枉法使社会舆论怀疑法律的功能,也使理论界不从理论上讨论如何建立公正的司法机制,而简单地否定法律或低视法律。老子讲的“法令滋章,盗贼多有”,是否定法律的表现。孔子讲的“道之以政,齐之刑,民免而无耻”,则是低视法律的表现。司马迁“法令者治之具,而非制治清浊之源也”的说法,代表了史学界漠视法制的看法。

  此外,封建政治舆论惯于隐讳、禁言和浮词空语,致使潜藏的问题不易发现和解决,而且还为结构性腐败提供合法的通行证。历代王朝的政治用语无不乐于粉饰太平,惧怕和回避不祥之言,而且不允许不同的声音存在。例如,明代魏忠贤当权时,以酷刑禁止不满言论,“民间偶语,或触忠贤,辄被禽戮,甚至剥皮割舌,所杀不可胜数,道路以目”。当时一些地方为魏忠贤建祠,发生过因不献建祠文和进祠不拜就被下狱论死的事件。在这种高压政策下,“天下风靡,章奏无巨细辄颂忠贤”。“国泰民安”、“太平盛世”是帝王心态最为喜闻乐见的字眼,而国危民苦则是人所共知的政治避讳。董仲舒给皇帝上书中就谈到“百官皆饰虚辞而不顾实,外有事君之礼,内有背上之心,造伪饰诈,趣利无耻”的现象。在这种虚辞粉饰、造伪作假的政治舆论氛围中,“正言者谓之诽谤,遏过者谓之妖言,故盛服先生,不用于世,忠良切言,皆郁于胸,誉谀之声,日满于耳,虚美熏心,实祸蔽塞”,从上至下在自我赞歌中获得满足,也在自我赞歌中走向毁灭。

  四、积怨导致被压迫者“予及汝偕亡”的复仇、毁灭心态

  在中国古代社会中,农民这个作为社会主体的阶层被压在最底层。官僚阶层、士人阶层、军队阶层及僧侣阶层所需费用都得农民负担。秦时,农民上交的各种赋税占总收入的2/3以上,可见负担之重。除了正常的税收,农民还要承担繁重的徭役。而农民只能通过汗水同土地交换物质能量,收入十分微薄。驱民归农有政治目的,即《吕氏春秋·上农》所言:“民农则朴,朴则易用,易用则边境安,主位尊。”古代商业本身不发达,唯一能赚钱的盐铁业实行官营,民间参与等于犯法。如五代汉时,民间犯盐禁者和私藏牛皮者,一律处死。后唐明宗规定,犯盐禁1两至1斤,买卖人各杖六十,递增至5斤以上,买卖人各脊杖二十处死。苛税使越来越多的农民走向破产,并在土地兼并中由自耕农变为农奴和佃户。因此,农民和封建统治者始终处于一种矛盾和对抗之中。“自由民和奴隶,贵族和平民,地主和农奴,行会师傅和帮工,简短些说,压迫者和被压迫者,始终处于相互对抗的地位,进行着不断的,有时隐蔽,有时公开的斗争,而每一次斗争的结局,不是整个社会受到革命改造,就是斗争的各阶级同归于尽。”这种阶级矛盾和对抗,是古代周期性振荡的原动力。一个新王朝建立后,随着社会财富占有差距的拉大,矛盾由隐而显,日趋尖锐,对抗不断上升。在专制政体和农业文化条件下,阶级矛盾除了暴力较量之外,再无其他解决的途径和办法。当统治者的暴力机器不足以对付农民的反抗时,就难逃覆灭的厄运。

  中国古代社会改朝换代时期的大振荡之所以异常惨烈,是因为阶级矛盾和对抗进入白热化状态后,整个社会都弥漫在一种极端情绪主导的复仇烈焰之中。在这种状态下,无论对于统治者而言,还是对于反抗者而言,良知和理性已经荡然无存,野性、疯狂、歇斯底里的复仇情绪如同长堤崩溃后的漫天洪水,是任何人、任何有限的理性都难以驾驭和控制的。暴力镇压极其残酷,暴力反抗同样极其残酷。长期的剥削压迫积聚而成的怨恨和愤怒非得一方将另一方“斩草除根”则难以平息。阿房宫三日不息的大火,正是情绪发泄的结果。元代红巾军起义时歌唱的“杀尽不平方太平”,就典型地反映了这种斩尽杀绝的复仇心态。生活不下去的反抗者,不再有任何后顾之忧,他们为把压迫者赶尽杀绝,宁愿把整个世界毁灭,宁愿自己与仇人同归于尽。隋末农民起义时有“斩头何所伤”的歌谣。夏桀时,被奴役的民众就准备与夏桀同归于尽。当时流行的民谣“时日曷丧,予及汝偕亡”,即是“玉石俱焚”心态的率真表露。大振荡之所以十分可怕,正是受洪水般复仇情绪主导,大屠杀到处可见,人口急剧下降,社会经济遭到毁灭性破坏,创伤难以在短期内得到恢复。

  农民阶层的愤恨情绪往往与士大夫阶层的循环理论遥相呼应。农耕生产的进程,从春播、夏耘到秋收、冬藏,呈现出时间上的周期巡行,年复一年,归宿点后又回到了出发点。于是,知识阶层相信万事万物就像农耕生产一样周而复始,循环不息,把循环看成是天地万物的法则,认定人事、社会、历史都难以超越这种周而复始的循环法则。太极图、八卦图都是圆周的运动。五行生克的起点和终点相叠合。十天干和十二地支都是描述植物从萌生到死亡的循环经历。“五德终始说”,“三统循环说”之类的理论,也是这种农业文化思维方式的产物。循环理论和谶纬神学正好适应了农民的心理需求。面对赋税徭役的加重和土地的减少,广大农民从心理深层渴盼改朝换代。因其如此,当张角喊出“苍天已死,黄天当立”口号时,在贫苦农民中激起一场改地变天的波澜,就自在情理之中了。

  可见,周期性振荡的结症在于结构性腐败。腐败的经济操作与板结的政治体制相耦合,是导致社会动荡的祸根。虽然兴废交替、间隔振荡的漫长历史,已经成为一去不再复返的逝水,然而历史留给我们的研究和思考却没有终结。人们常说,已往不可谏,来者犹可追。古往今来,大凡讨论前世之兴衰的用意,多不在发古之幽情。时至而今,我们处在构建和谐社会的伟大征程中,如何有效地反击腐蚀国家、危害人民、破坏社会稳定的各种腐败现象,如何有效地防范局部性腐败浸演为结构性腐败,是新时期摆在全社会面前的一大课题。

  [作者简介]任遂虎(1952——),男,汉族,甘肃秦安人,毕业于甘肃师大。西北师大文学院教授,硕士生导师。曾任中国写作学会常务理事,兼副秘书长,西北师大中文系副主任等职。先后在《中国社会科学》、《中国图书图书评论》、《学术月刊》、《文史哲》、《人文杂志》、《光明日报》等刊物上发表论文100多篇,部分论文为有关刊物、出版物、文摘所复印、转载和收编。所著《中国文化导论》一书,提出“剥离组合论”。《文章价值论》一书开拓了文章学研究的新领域。主编《写作训练教程》、《应用写作》、《作文指导》、《成人自学方法》、《文例导读与写作训练》、《毕业论文写作方法精要》等书,在教学实践中取得良好效果。完成教学改革项目两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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